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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本月起试行消防安检告知承诺制度

来源:重庆日报    更新时间:2019-12-05 09:10:27    编辑:管理员    浏览:1061

  天津消防网讯 12月3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总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全市消防部门自12月1日起,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

  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告知承诺制度试行后,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就可申请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并在线送达,公众聚集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相比过去先检查后发证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模式,新的告知承诺制有什么优势?该负责人介绍,新的告知承诺制最大的变化是场所负责人承诺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即可开业,而不用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再开业,最大限度减少了时间成本,对场所的经营提供了最大便利。

  “但是,这个承诺也不能随意承诺或者不依据事实胡乱承诺。”该负责人表示,消防部门将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复查,对现场核查判定不合格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对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将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照相关法规将撤销许可,并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告知承诺制试行中,还特别制定了详细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相关企业可以逐一对照自查自纠,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之前对本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全面了解,并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核查规则(试行)》也会向社会公布,让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能够了解消防部门的办理流程和检查要点,从而针对性地弥补自身在消防安全上的不足。

  目前自贸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有两种渠道,一个是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另一个是到所在地的消防部门业务办理窗口进行当面申请,办理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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