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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无碍”生活 解读即将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23-08-24 10:16:29    编辑:管理员    浏览:200

以法治护航“无碍”生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解读即将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天津消防网讯 不久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周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目的、法条重点难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进行全面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整个法律的保障重点是残疾人和老年人,但同时也强调普惠性,要让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石宏表示,我国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近四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仍然面临很多问题。比如,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领域不全面,以前更多考虑的是无障碍环境设施的建设,对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关注比较少,设施本身建设不是很系统,设施之间衔接不是很连贯,无障碍环境发展不平衡等。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群众的呼唤。石宏表示,此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制度设计尽量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例如,大家普遍关注的无障碍环境设施“重建设、轻维护”“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这次通过立法明确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维护和管理职责,同时明确禁止违法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及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为解决“悬空老人”融入社会生活,老旧小区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的问题,石宏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鼓励、政府支持、居民配合三个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加装范围、发挥各方面作用以及充分考虑兼顾居民不同利益诉求,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设“无障碍信息交流”一章,在谈到如何按照新法要求,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从无到有”向“从有到优”迈进时,邵道新表示,要深化软件服务功能升级,聚焦新法列明的新闻资讯、社交通信、生活购物等七大领域,进一步扩大互联网应用无障碍覆盖的范围;优化智能硬件产品供给,指导支持企业立足残疾人、老年人的生活辅助和健康管理需求,研发“被动式、集成化”的健康管理类、智能看护类等智能产品;强化基础电信服务保障,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提升语音、大字信息服务质量,保留线下营业厅等服务渠道,提升现场咨询引导、提供必要的辅助设备等无障碍服务水平。

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超2.8亿人,为应对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正着力推进适老化改造。谈及此处,刘李峰表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适老化改造,从初衷来看是要解决一些特殊群体的突出困难,但是建成以后,全社会都可以受益。”他说,例如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慢行系统和道路,能方便所有群体在城市漫步健身,在小区建设助餐和休闲健身场所,也能方便所有人在闲暇时间休憩。

刘李峰介绍,下一步,要全方位使城市建设更加适应老年人的需求,在城市层面,将继续组织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的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带路,让各地都更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在社区层面,继续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在建成的老的城区、社区里利用存量资源,整合盘活利用,建设老年人需要的休闲健身场所和绿地公园等;在住房层面,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是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通过编制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手册,对老年人健康风险点加快进行改造。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个重要保障。周建表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过程中,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立法的相关建议、提案和议案。此外,中国残联开展课题研究,提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议稿,并参与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意见。在法律制定和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级残联和基层残疾人代表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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