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州召开《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会
图为会议现场
天津消防网讯 6月5日,在贵州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专题视频培训会后,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政府召开续会,全面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部分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办法》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消防工作的根本依据,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是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会议就就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扎实推进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再重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深入领会省人民政府《办法》专题培训会的精神,通过召开会议或者下发文件等形式将《办法》的相关内容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这《办法》要求,理清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市消防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二是措施上再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迅速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和“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群租房、电气火灾和易燃易爆单位等场所和区域的消消防安全治理与管控,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建设,落实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隐患抄告、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用足用好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三是责任上再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层层落实责任,要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导致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