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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推动建立社会火灾防控体系的几点思考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4545

宁夏中卫市作为一个旅游城市,每年都有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流经,一旦发生大型灾害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故城市火灾防控体系构建势在必行。同时,近年来,中卫市沙坡头区火灾数量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命财产安全也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一、当前火灾防控现状  

(一)城市火灾防控现状  

1、历史问题交织,致灾因素多。由于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全市大量老旧住宅建筑不同程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疏散楼梯缺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2、公众意识淡漠,防范能力差。根据每次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情况显示,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分较低,家庭线路、燃气管道、灶具的检查情况不是很理想,对周边消防设施还不够了解,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匮乏,均处于全国中等水平。 3、灭火设施缺乏,初火控制难。从面上看,全市公共消防基础与统筹城乡发展还不相适应,公安消防站保护面积过大、专职消防队建设滞后、市政消火栓建设及完好率不足客观存在。  

(二)农村火灾防控现状  

1、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耐火等级低。农村建筑房屋布局密集,多没有经过统一规划,屋与屋之间防火间距小,农民常将生活所用的柴草和农作物秸秆放置在房前屋后,使本来就不够的防火间距更是雪上加霜,且大多数建筑结构简单,耐火等级普遍较低,大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建造。  

2、道路状况比较差,消防车很难通行。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农村也修建了水泥路、沥青路,但总体情况还是不容乐观,农村的大部分道路还很狭窄,大型的消防车通行困难,有的根本无法会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火灾的扑救。  

3、电气线路老化及敷设的不规范,使电气火灾成为农村火灾发生的新的增长点。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民房的电线年久失修老化,或被老鼠咬断,极易造成短路、漏电;农民安全用电意识不强,随意敷设电气线路,有的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更别提穿管了,这些都造成了农村火灾频发。  

4、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受农村经济基础薄弱、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影响,农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农村普遍没有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后,还是只能靠原始的方法扑救,等远离农村的消防队到场时,往往小火已变成大火。   

5、政府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不到位。个别乡镇党委、政府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没有建立相关的制度,造成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的情况。同时,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常常成为被遗忘和忽视,造成了大部分农民缺乏日常的防火安全常识,自防自救能力差,有的农民甚至连火警电话是多少、发生火灾如何报警这样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有的甚至认为消防队救火不光要收钱,还要罚款,所以不愿意报警,隐瞒火灾。   

二、几点应对措施  

(一)构建城市火灾防控体系  

1、强化社会管理,大力推行“四大治理”理念。依法治理。以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出台居民住宅、出租房、“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职责,赋予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相应监督职能,落实居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法规形式出台《消防宣传教育实施办法》,将消防知识纳入综治及普法教育内容,强制性要求居民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消防宣传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参与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源头治理。提高居住建筑防火规范设计标准,住宅内增设简易喷淋系统和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并在高层居住建筑增设疏散逃生通道和辅助逃生设施;制定居民住宅室内装修标准,严格装修用材,减少火灾负荷,提升建筑耐火等级。综合治理。提请政府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问题纳入民生实事予以解决;借用全市农村及城区电网改造工程平台,推动居民住宅电线改造;实施政府消防惠民工程,为孤寡老人配置暖手袋、电热毯等取暖器材,并适时集中居住。系统治理。监管部门将村民自建住宅、出租屋以及“三合一”场所纳入重点整治范畴,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村(居)委定期发布公告,告知居民室内装修防火注意事项,并强化后期跟踪,严防“群租房”“住改商”、“住改仓”、“三合一”出现;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消防安全公约,物业服务企业与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规范用电用火用气行为,并定期指导居民开展防火自查。  

2、强化基层基础,积极构建“四防一体”格局。人防为先。依托网格管理平台,建立镇街、村(居)、小组三级居民住宅消防管理机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明确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推行自主式物管模式,依托社区居委会,依靠社区居民,做实住宅消防管理。物防为主。积极倡导住宅配备灭火器、消防应急箱以及疏散逃生器材,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齐住宅公共区域灭火器材;在农村集中连片区域设置“防火墙”,村民聚集区域集中设置消防水池,严防“火烧连营”。技防为辅。依托物联网技术,在村(居)委和派出所建立消防监控平台,在出租屋、群租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系统,在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家中安装单点式火灾报警器,遏制“小火亡人”高发态势。  

3、强化公众意识,认真落实“四项宣教”措施。“一对一”警示。每起火灾,镇街消防办公室及时通报火灾情况,楼栋、大院利用业主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发布火情信息,村(居)委组织物管、业委会和居民开展实地警示教育。对典型住宅火灾,消防部门要制作案例警示片,在住宅公共区域滚动播放,实现“一家受灾、万户警觉”。   

4、强化初战控火,全面加强“四支队伍”建设。建立快反消防队。依托公安消防队,配置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便携式细水雾灭火设备等装备器材,建立“小、快、灵”的城市消防快速反应队伍,有效处置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坡地建筑等火灾事故。配套微型消防队。对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集中区域,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集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微型消防站,由村(居)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实现“一站多能”。  

(二)构建城市火灾防控体系  

1、提高思想认识,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由于经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居民住房的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布局不合理,常常是几家的房屋连成一片,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蔓延,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新《消防法》的要求,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够、消防设施薄弱等现状,以提高农村的防火抗灾能力。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消防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安排分管领导专抓消防,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网络,从乡到村、社、队及村民委员会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每年对消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提出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改进,并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年终考核中。  

2、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改进。新《消防法》明确规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由于农村一般都远离消防队,而且受到道路、水源等因素的影响,常常等消防队来时,小火都变成了大火,所以农村的消防工作应立足于自防自救,要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条件完善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可以将常年有水的河流、池塘等修筑成便于取水的设施作为消防水源,有自来水的农村要增设室外消火栓,以备自救取水和给消防车供水。有条件的农村可以购置小型的消防车辆、消防摩托、手抬泵、灭火器等轻便的消防工具,以便可以灵活机动的扑救初期火灾。对农村现有的治安联防队进行防火灭火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发现火灾隐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尽量的将火灾扼杀在萌芽状态。  

3、要加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改进消防宣传的形式。公安消防机构及乡镇派出所深入开展消防工作进农村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农村特点,依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要与新闻、广播、电视、教育、妇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栏等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直观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使农民走在路上能听到,坐在家中能看到,以耳濡目染的形式,把消防知识送到农民身边。深入贯彻“消防工作要从娃娃抓起”的思想,通过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把消防常识、逃生知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中小学生的教育内容,使他们从小就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4、不断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的队伍。实践证明,通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充分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从而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我们要充分利用消防志愿者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各种手段,将消防宣传工作深入农村;将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展扩大到农村,利用他们将消防知识传授给身边的人,不断增强消防宣传的覆盖面,从而带动整个农村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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