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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对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的思考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559

摘 要: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命题。本文结合黔南消防工作实际,简要介绍黔南在推动党委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方面的探索,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的路径和思考

关键词:党委 政府 消防工作 责任体系

消防安全是政府施政理政的基础性内容,也是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安全工作的论述中提到:“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责任”。在此语境下,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消防工作格局是消防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消防部门亟需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黔南州建立和完善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的具体实践

(一)健全责任体系,着力完善责任落实新机制

完善责任体系是基础,强化责任落实是关键。黔南州通过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并配套完善了“一考、一查、一督、一议”责任落实四项机制,在全州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导的“框架式”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考”,就是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地目标绩效考评。其中,州级目标绩效考评中,消防工作占有8分权重。州级实行每季度考评和年终综合考核,考评结果同时抄送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的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干部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一查”,就是实行“四家班子”领导带队督导检查。采取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常态化和“四家班子”领导定期带队督查相结合,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登记问题、反馈情况、督促整改、复查问效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要求社会责任主体每日自查,县级监管部门每月常态巡查覆盖率100%,州级实行季度抽查督查。通过督导检查,有效排查并解决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督”,就是由州督查督办局跟踪督办工作落地。针对消防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资金、责任人、时限和复查验收等要求,提交州督查督办局跟踪督办。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治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和责任主体单位,将按事故严肃问责处理,切实保障“失职追责”落到实处。

“一议”,就是通过议军(警)会研究破解消防工作难题。州委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在2016年的议军(警)会上,州委书记强调:各县(市)要确保消防站选址交通方便,出警顺畅,坚决杜绝消防站建设“城市边缘化”问题。通过议军(警)会,我州及时研究解决了制约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瓶颈难题。其中,积极对接并推进了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落实了300万元用于瓮安、福泉两个危化品事故处置模块应急装备建设,完成了部分县市消防队站搬迁、改(扩)建工作,逐步解决了部分高精尖装备采购等瓶颈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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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政府统筹,着力打造齐抓共管新模式

消防工作需要有好的规划布局,也要有抓手实施。为确保消防工作能够落地见效,黔南州启动了“政府统筹、两委主抓、两会协助”的管理新模式,通过一府、两委、两会共同作用,形成分层管理、互填盲区的消防管理新模式。

政府统筹,就是以政府统筹消防建设项目与各项规划相衔接为引领,推动各行业领域共同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我州将消防建设项目纳入旧城改造、异地扶贫搬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中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将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农村木质房屋改造等,纳入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同步推进落实。仅2016年,全州改造农村火灾高风险危房14.23万户,转移火灾高危人群33.23万人,打通棚户区消防车通道41条,改造居民电气线路8.4万户,改造农村火塘12.1万个,全年全州无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因火灾受伤死亡,农村未发生亡人火灾。州政府将消防应急救援能力训练基地建设纳入州级重点项目库,积极向贵阳银行成功融资1.32亿元,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595万元,落实州级财政资金1320万元,现共筹资1.6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整个工程预计今年8月竣工。

两委主抓,就是充分发挥“州安委会”和“州消安委”的领导、协调、议事的作用,集中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等工作,协调各行业部门通力协作,实现“齐抓共管”。2016年,两委通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改隐患2700余处,约谈相关行业31家,督促教育、民政、建设等11个部门相继出台本行业部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两会协助,就是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和工商业联合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各类“会员”落实消防工作的社会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共同发展”的特点,通过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向成员单位宣讲消防安全管理政策、配合监管部门督促成员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建立本行业消防安全自律机制等措施,有效提高各成员单位和法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州工商联定期邀请消防部门开设消防行政许可办理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课程并组织培训;酒店协会针对荔波、平塘等旅游景区家庭旅馆较多的现状,主动要求监管部门开展行业内消防安全达标建设。在涉及大额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行业协会在监管部门和当事人之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督促当事人落实整治整改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形象,以行业“自律”助推会员“自觉”。

(三)创新监管模式,开启人大代表支持监督新角度

自2014年起,支队提请州人大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为期三年的 “万名代表走消防、看执法”活动,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目的,通过“六个一”活动(参观一次消防站、视察一次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检查一次工业园区、参与一次消防监督执法活动、查看一条市政街道、体验一次“生命通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消防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三年时间共1.2万名人大代表走进消防站1123次、调研检查各类社会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区域、农村村寨2612家,宣传消防安全常识5100余次,提出关于消防工作的建议、题案21份,达到了人大代表了解消防、参与消防、宣传消防的实效,有效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我州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增加了消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互信,获取了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的支持。

二、黔南州落实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在火灾形势愈发复杂、消防事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全州火灾防控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多年持续了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推动了各项防火工作不断上新台阶。自2012年以来,全州未发生一次死亡4人以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一次烧毁10户以上的火烧连营事故,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在各类各级重大活动期间,实现了全州重要安保目标不发生火灾事故、敏感地区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重点时段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成绩。黔南支队荣获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集体,州政府多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政府,州公安局连续三年排名全省市(州)公安机关消防工作第一名、支队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支队”、“先进支队党委班子”、“执法质量先进支队”。

在全州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不断优化的过程中,党委、政府在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上的不断强化和不断完善都是都是取得以上成绩的关键。一是地方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重视加强。年初消防工作会及季度联席会已形成制度,常委会、办公会、议军会研究消防工作研究消防工作已成惯例,各级领导批示指示消防工作、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已是基本常态。通过“考、查、督、议”工作机制三年的有效运行,州、县两级四家班子领导211人带队一线督导792次,督查督办局督办消防工作142次,涉及具体工作968项。二是将消防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综合考核,通过“每月跟踪考评,督察室督办、年终考核奖惩”等方式,形成了部署、督导、验收的一整套闭环工作形态。改变消防工作指标“不硬”、结果运用“不实”的局面,提升消防工作在地方政府工作重点“话语权”和“关注度”。三是通过一府、两委、两会共同作用,消防工作深度介入各行业部门的中心业务工作,规划、住建、文化三部门将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响应调度、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纳入州委、州政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改进城市管理和加强文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见,农委将消防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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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的几点思考

通过在社会消防工作方面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这一中心工作方面,必须坚持从顶层设计着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抓住最薄弱的环节,持续夯实基础工作,坚持一手抓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一手抓火灾隐患整治,用“体系建设”和“隐患整治”的双引擎,推动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真正建立“纵向连接州、县、乡、村四级,横向覆盖部门、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推进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通过“考、查、督、议”机制的三年运行,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领导责任,将消防事业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年度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底统一考核通报。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通过议事协调平台统筹、分解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职责,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责任体系建设方面,还要积极融入更多责任主体,通过社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通过“三请、一推”(即“请行业协会参加消防工作重要会议、请行业协会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请行业协会参加执法监督”,通过行业协会在会员单位推广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依托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单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使其成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力助手。

(二)创新参与主体,巩固消防责任体系建设成果。

通过三年的时间,在人大和消防部门的共同推动下,万名人大代表走进消防,深入了解消防部门执法、执勤活动,实现了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核心工作目标,同时,培育了万民关心消防、热爱消防的人大代表群体,并发挥代表在基层组织中的核心作用,发动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宣传消防、检查消防。实现了全民参与消防的新模式。在消防工作的参与主体上仍需不断创新,在已开展人大代表走消防看执法的成功基层上,引入政协委员群体,发挥政协委员来自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和专门界别的优势,开展“政协委员消防安全万千行”活动,组织万名政协委员、组成千个小组,通过开展对口协商、消防论坛、专项视察、委员讲堂等子活动,为推动消防工作的发展建言献策,为消防工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促进消防重点问题的快速解决,丰富消防安全的参与主体,实现“听政协商、议政协商、问政协商”的新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延伸管理触角,纵深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当前,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互联网已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目前,我支队正在大力推动物联网技术运用于消防监督管理,通过设施设备的集成化和高速公共网络的普及化为消防消防监督管理伸向末端提供一整套的解决方案。目前,全州已建成社会单位信息化管理平台12个,接入平台社会单位80家,通过采用自动化控制、3D可视化和互联网技术,对重要消防设备和火灾高风险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将设备的电流、电压、水压、液位、气压等各种状态指标实时读取、监控和存储,实现数据大规模、全周期采集,为大数据应用提供客观、完整的采样基础。有效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社会单位由被动应付向自我管理角色转变。二是管理部门抽查性点式管理向全时段监控转变。三是有效解决监管力量与监管服务不对称的问题。四是为消防工作提供决策基础支撑。

(四)夯实监管力量,促使消防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防控机制,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实现工作对象“一对一监督”、任务流程“一对一跟踪”、目标责任“一对一落实”。黔南支队建立消防监督员“责任区”管理机制,以办事处、乡、镇为基本单位划分消防监督员“责任区”,“责任区”内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消防监督员负责,落实四项责任:一是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一般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并培树一批规范化管理的社会单位。二是指导职责,对辖区乡、镇、社区和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基层组织和政权能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三是研判职责,研判本辖区火灾形势,并总结普遍性问题,研究解决方法,提升监督员履职能力,为大队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四是宣传职责,掌握辖区重点宣传对象情况,制定差异化宣传对策,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通过消防监督管理“责任区”制度的有效运行,将消防监督管理力量真正推向单位、社区,解决消防监督管理最后“一公里”无人管、管不好、理不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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