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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加强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004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部队担负的灭火救援任务日趋增多,由于工作任务重、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多,消防部队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执勤任务的不断增加,警力的严重不足,这些现实矛盾也日益凸显。合同制消防员的征召,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为消防部队注入了新生机和新活力。但是由于合同制消防员本身职业的特殊性,管理问题日益突出。现就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浅析如下:

一、合同制消防员的现实状况

(一)社会经历不同,文化水平不一。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迅猛发展,物质文化生活飞速提高,消防部队的兵员成分、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新招入的合同制消防员呈现出了很多新情况、新趋势,新合同制消防员文化程度相对提高但层次不一,有的获得了大学、高中学历,也有的是中专和初中学历。独生子女增多且大部分新合同制消防员入队前都有过不同的社会经历,有的待业、有的经商、有的外出务工等等。水上大队在组建时征召的14名队员中,1人本科学历,4人为大专学历,5人有高中相应文化程度,4人仅有初中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71.4%。有12人为独生子女,占总人数的85.7%。其中3人已经结婚生子组建家庭。

(二)情绪变化较大,适应能力偏弱。新征合同制消防员年龄趋于年轻化,大部分为94、95年出生的,平均年龄仅为22.7岁。有的刚从学校毕业,思想上还没有从学生转变出来。入队后由于工作环境、职业、责任心等发生了变化,以及受部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的约束,加上训练的艰苦,容易导致主观和客观上的不适,如沮丧、落寞、急躁、想家等,如果这些心理问题任它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会激发出一些偏激的行为,如:一时想不通、主动离职、擅离岗位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还是适应能力偏弱造成的结果。

(三)应聘动机不一,工作态度上差异明显。合同制消防员对待自身工作态度有很大的差异,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一是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型。这类队员热爱本职工作的,他们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愿意到消防部队长期发展。因此在平常工作生活中能够认真遵守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部队的管理,自我要求高,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二是平平庸庸,碌碌无为型。这些队员对部队缺乏正确的认识,面对部队严格的管理、高强度的训练、单调乏味的生活,发现现实与想象有很大差距,对工作前景失去了信心,因此表现出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工作没干劲的现象。三是不思进取,过渡跳板型。个别合同制消防员由于在社会上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来消防部队只是一个过渡的过程,到部队后又不适应部队管理,因而对待工作消极怠慢,不思进取。自从靖江“4.22”事故发生后,部分家长认为消防这个职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只是让孩子来部队里磨练意志,积累社会经验,过渡一下。

(四)职业前途不清,影响工作稳定。合同制消防员现有的工资待遇按照现有经费保障标准,刚入职的新合同制消防员除去“五险一金”后,每月到手工资在3000元左右,与同工龄的现役官兵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合同制消防员的用工合同是每两年一签,大部分合同制消防员都有一种心态,是不管怎么干,干得怎么样,干多长时间,自己始终还是一名合同工。现役消防官兵晋职、入党(团)、考学、学技术、评优评先等方面已建立起比较成熟的奖惩激励机制,而合同制消防队伍受体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很多方面均受到限制。

二、当前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面对部队严格纪律和紧张生活感到不适应。合同制消防员到进入部队前,有的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有的是一些社会青年,生活环境相对比较宽松,没有受过约束,对部队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一时无法适应;有部分退伍军人虽然对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较为熟悉,但退伍到地方后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都比较丰富,再回到部队接受较严格的管理,面对简单乏味的警营生活、平凡复杂的消防业务、紧张有序的部队管理、严格严明的纪律制度,心中不免产生了失落感和被动感,认为严格训练是现役官兵的事,不关自己的事,应有所区别,对部队的严格管理有反感和抵触情绪。

(二)激励机制不完善。受编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役官兵与合同制消防员之间的立功受奖、入团、入党、学技术等奖励不能“一视同仁”,大多数合同制员认为现役官兵多干点能立功受奖,能学到一技之长;而自己干多干少一个样,不会因工作多少而改变工资的多少;也有的合同制消防员拥有驾驶技术,但因众多因素致使特长很难得到实质性的发挥,便觉得没有必要多挨累,长此下去易使其的工作热情和创业激情受到压制,造成部分有一技之长的人才流失。

(三)工作的不稳定性易成后顾之忧。合同制消防员最大的心理障碍就是认为工作不稳定、不长久,是一项吃青春饭的工作,部分合同制队员要依靠合同约束,缺乏奉献和服务意识,遇到挫折就打退堂鼓。总是认为在职业上没有上升空间,担心单位人事变动或有体制变更后,自己随时面临着被“炒鱿鱼”的危险,故没有安全感。当前,现役官兵服务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认为自己服役是奉献,自己工作上干的好是对组织的一种回馈,是个人成长进步的一条渠道,集体荣誉感较强。而合同制消防员认为自己工作是付出,信奉劳有所得。他们始终认为自己干多少工作就应该拿多少报酬, 80%人员认为绩效考评基数少,优秀队员与其他队员的福利拉不开距离,从而产生工作效率不高。

(四)面对工资待遇差异易成心理障碍。在当前体制下,合同制消防员和现役官兵一样24小时在部队待命,担负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但相比之下,福利待遇上享受不了现役官兵的标准,心理存在落差感。面对待遇上的差异,往往让合同制消防员感到不平衡,认为自己付出的一点也不比现役的少,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心理上易产生障碍,久而久之易造成合同制消防员不能安心留在部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的稳定。

三、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日常管理教育的几点对策

(一)创新模式,注重思想引导。加强合同制队员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抓当前促长久的有效措施。一是将合同制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消防部队使命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消防职责教育、荣誉教育,部队优良传统教育。虽然体制在编外,但英雄不分编制,尤其是当地的合同制队员更应为自己的家乡贡献一份力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命令型”转变为“服务型”,真心实意关心合同制消防员切身利益,想队员之所想,解决他们的顾虑。要坚持开展谈心制度,沟通思想感情,准确把握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帮助他们解开思想难题。落实“部队、家庭、社会”三合一管理,将部队的管理和家庭社会充分结合在一起,与队员家属建立双管制度,定期相互沟通。

(二)因材施教,丰富警营文化。一是加强在职培训构建,实现岗位成才。部队依托驻地高校开办的本科、大专函授班等,鼓励合同制队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对合同制队员还可进行维修工、消防战斗员、供水员、通信员、防火员等岗位的教育培训,提高队员履职尽职能力。对于服务期限较长、表现优秀的合同制队员离队时,可组织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并依托消防协会或安保服务公司,推荐到社会单位从事消防系统操作、维护和专职防、灭火工作。二是加强警地共建,培养复合人才。部队积极与周边学校、卫生、餐饮、汽修等培训机构开展警民共建,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拓展合同制队员培训渠道,大力开展两用人才培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全、集中培训与分期轮训、理论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为合同制队员搭建成才平台。三是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培养综合型人才。根据队员的文化基础和本人愿望,结合部队的实际,开展知识类、体育类、文艺类等警营文化活动,形成“一队多品”,营造浓厚的消防部队文化氛围和栓心留人环境,同时促进个人综合素质的发展。

(三)完善机制,严格量化考评。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和量化考评机制,通过有效的奖励措施提高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在平时工作中恪尽职守,思想积极上进的队员,给予适当加分,对在日常工作中自由散漫、工作拖沓的给予相应的扣分,全年累计扣分达到一定限度时将根据《泰州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予以辞退。同时还建立量化考评机制,把每名消防员日常表现直接与个人利益相挂钩,建立个人的档案,使量化考评机制真正发挥到应有的作用。提高绩效考评在工资中的比例,拉开好与坏的“差距”。通过日常考评和培养,从队员中选出副队长和班长,辅助中队管理,并给予相应的岗位补助,提高优秀队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休假制度上,结合部队管理需要,根据合同制队员的个人意愿,合理调整队员休息时间。合同制队员基本都是从当地征招,实行轮休制度。这样不但解决了队员的家庭、婚恋等问题,还使队员能在紧张工作之余可以得到较好的放松。对在灭火救援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表现英勇的人员,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记功奖励;在业务训练、灭火战斗或应急救援等活动中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符合烈士条件的,应当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报批。努力创造一种拴心留人、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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