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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对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思考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2268

【摘要】公安消防机构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能,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具有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或者备案抽查、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管理、消防执法等诸多权利。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部队的廉政建设是公安消防部队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公安消防队伍的客观要求。本文试从这方面入手,对消防部队廉政建设作一些粗浅的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消防执法 监督制约 廉政建设 思考与探讨    

 一、消防监督执法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一)消防机构廉政建设与职能同在,与权利并存。在社会转型期,人的价值取向、交往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办事先找人打招呼、找门子、铺路子,在特定的社会群体里成了约定俗成的潜规则,贪欲和私欲在真实的社会环境里,总是表现出张扬的特征和显性。消防监督机构而与社会接触很紧密、联系最广泛,社会上大环境的影响,导致了消防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廉政风险的产生。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建审、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监督检查、火灾调查时都存在廉政风险,主要来自建筑工程消防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督单位的“招呼”,以及相关利益的“沟通”,还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关照”;来自于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或投入使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的“放水”,以及在检查、核查中“照顾”通过;来自于火灾当事人或当事双方、多方以及相关第三方,对消防监督员在原因认定、责任认定、损失统计等方面要求的“关照”;来自于被处罚单位、个人的“恳求”降低量罚标准,还来自于方方面面的“招呼”、“压力”,“变相”的以赞助代处罚。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对权力的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由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和廉洁从警制度的缺失或偏软,以及党管干部、队伍管理漏洞,使不廉行为没有追究、后果轻微、成本低下,导致个别自身要求不高的消防监督员有恃无恐,有的甚至从被动地接受吃请、受礼,发展到主动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在有些单位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性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给少数人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法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还存在不少疏漏和缺失,这就造成了法律对部分权力的制约上存有空档。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中有关自由裁量的范围、幅度弹性过大,使消防监督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判断标准、感情取向、甚至权钱交易等外在因素影响,造成执法中的滥用职权和显失公正。对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的监督比较薄弱。

 二、对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一)加强廉政教育,树立正确消防监督执法理念。要通过对党纪政纪、禁令规定和部队条令的学习,以正面引导、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和手段,对全体消防监督人员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让消防监督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得稳,行得正,不偏向,不唯利,正确运用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牢记职责和使命,做到防微杜渐,居安思危,洁身自好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严守禁令、党纪政纪底线。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加强执法思想建设,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必须围绕“执法为民”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是一项系统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执法氛围和消防工作社会环境。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消防工作的主体应包括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切经济与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及员工和每一个公民。要进一步牢固确立人民群众在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位置,发动全体社会单位、民众参与消防工作,培养群众的消防主体意识,激发他们同火灾作斗争的主体性、能动性,进而改变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门一家大包大揽的现象。消防部门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主力军,要正确认识当前执法工作环境的复杂性,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切实做到执法为民。

 (二)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要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明确军政主官和每名消防监督员的廉政责任,并将基层消防监督机构廉政风险点来源等工作纳入责任分解之中,让全体消防监督员看清楚,想明白,做到不为风险所惑,不为风险所困,不为风险所阻,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问责一级的良性机制。要健全和完善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对各项制度进行清理,适用则留,不适用则弃,繁则求简,简则求实,并将落实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按制度追究相应的责任。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公开意见信箱、监督电话、互联网络等途径受理公众的举报和投诉;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行风政风评议活动,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和监督。

 (三)加强监督执法内控机制建设。要建立完善过错追究、督办督查、激励奖惩等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执法。要本着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对各类消防行政许可,实行限时办结,防止因推诿、拖延,滋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要通过法制审核、自查自评、集体通案,细化支队、大队级消防执法的内部监督制约,使每起案件做到案由准确、量罚适当。同时,为排除方方面面的干扰和阻力,在办案过程中,要本着依法从快的原则,从主办人、法制员到上报支队审核、签发,尽快完成网上流转,尽量缩短结案时间,使各类说情、招呼无机可乘,避免“人情案”、“私心案”的产生。在执法量罚裁决时,要对立案条件、执法权限、执法责任、错案追究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严格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实行权限分解。要充分运用集体会审,加强对热点工程、重大项目、疑难技术问题和较大数额罚款的监督制约。还要通过适时组织大队领导抽查和消防监督员交叉互查,对通过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工程、场所进行复查,以此来检验消防监督员办理行政许可的质量,减少擅自降低消防标准审批和超规范刁难群众现象的发生。要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大力推行 “透明执法”,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拓宽权力监督制约的领域和范围,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方面协助监督的工作机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加强消防执法质量考评。要在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程序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形象不文明等问题。在规范执法上见实效,研究制定改进消防执法、监督服务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出服务经济发展及便民、利民、亲民的工作举措,赢得人民群众的真正拥护和大力支持。

 (四)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期性、系统性的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点面兼顾,突出重点,杜绝形式化、教条化。一要抓基础,全面培训。对于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可采取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在岗自训等方式,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二要抓层次,分类培训。对新上岗的消防执法人员,要系统培训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执法的业务知识,使其初步具备执法能力;对基层执法单位领导,要在监督执法中如何审核把关,如何确保处罚案件质量上多“开导”;对一般执法人员,要侧重如何办案、如何准确运用法律、法规的培训。三要抓难点,重点培训。针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讲课、组织业务帮教等,强化对所属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以收到更好效果。四要抓弱点,针对性培训。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某些倾向性、普遍性的薄弱环节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办案、案例剖析等方式,及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部队执法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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