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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贩婴案9时宣判 专家称张淑侠至少判无期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6085

天津消防网讯 记者从陕西新闻办获悉,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14日上午9时在渭南中院公开宣判。对于判决结果,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认为,张淑侠至少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也不为过。

张淑侠一审被控贩婴6次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此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当日,公诉方对张淑侠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当庭指控,并出具各种证据。公诉方指控,张淑侠被控贩卖新生婴儿6次,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死亡)。其中有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

张淑侠虽然在最后陈述中向受害者家属致歉,但渭南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拐卖儿童获利为目的,涉案儿童多人,并致一人死亡,应依法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专家:张淑侠至少判无期徒刑

陕西富平贩婴案被曝光后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案子”,田小穹说。张淑侠可能面临的刑责同样引起广泛关注,对此,田小穹分析案情后认为,鉴于案情的严重性,张淑侠至少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也不为过。

田小穹分析,张淑侠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有三点理由:一是我国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及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就可以判处10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张淑侠被控贩婴6次,涉及婴儿7人,还导致一名婴儿死亡,情节严重;二是,张淑侠本身是医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贩卖婴儿,情节极其恶劣;第三,张淑侠在庭审中虽然有道歉行为,但毫无诚意,根本不具备减刑依据。

根治拐卖儿童需完善立法 加大监督机制

在我国,拐卖儿童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20万儿童被贩卖。国家对此打击力度也很大,还曾经专门成立打拐办打击拐卖儿童行为,但贩卖儿童案件却屡禁不止。

对此,田小穹认为,首先,政府应该完善立法,加大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贩卖婴儿的打击力度。张淑侠本身是医护人员,她是婴儿出生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本应该有爱心地为母婴服务,为他们带来快乐,而她却将婴儿贩卖,完全违背职业操守,应该在立法上完善,严惩这种利用职务之便犯罪行为。

其次,加大社会预防,要从体制上进行预防,健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机制,不给公职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的可乘之机。此案也对其它行业也敲响警钟,比如福利院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也认为,陕西富平贩婴案不是个案,已是令人震惊的社会问题。对此,政府需标本兼治,实事求是。他说,光靠打击不能治本,应采取疏导的办法。他认为,应该调查一下这类案件到底有多少,原因分几类,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有部分人是计划外超生,为躲避巨额超生罚款便将婴儿卖掉,有的是类似富平贩婴案,医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欺骗产妇卖掉婴儿。”周孝正说。

事件回顾

据了解,去年7月,富平县薛镇村民来某妻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后,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以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劝来某及家人放弃婴儿,并交由她本人“帮忙”处理。而后,张淑侠与山西籍犯罪嫌疑人联系后,将婴儿多次转卖给他人。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地多名父母反映自己生小孩时,也有同样遭遇。富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破,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经查实,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共立案6起,截至2013年11月份,6个家庭的孩子已先后解救回亲生父母身边。

相关:

贩婴医生四同事涉嫌失职受审

1月6日上午9时,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姚军民、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高文平、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四人出庭受审。法院将择期宣判。

副县长等6人因严重失职而被免职

2013年8月,富平县宣布了对卖婴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情况,该县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等6人因严重失职而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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