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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不罚款 车主路边违停收“提示单”

来源: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编辑:管理员    浏览:1227

天津消防网讯 “违法停车被贴条,罚款200元”这样的场景相信不少车主都经历过,但市民张先生的私家车昨天停在人行道上后,却收到了一张“提示单”。没有简单粗暴的罚款,只是一则温馨的提示,交警的这一做法让他觉得十分人性化。

车停人行道收到“提示单”

昨天上午,市民张先生驾车到住在河西区宾馆西路的亲戚家串门。由于小区里车位有限,且停车时间不长,他将车停在了路边人行道上。半个多小时后,张先生从小区出来准备驾车离开,结果看到前车窗上多了一张“白条”。“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心想真倒霉,200元没了。”可等他走近一看,“白条”并不是罚单,而是一张“提示单”,上面写着“尊敬的驾驶员朋友:为了保证您和他人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规范此路段的停车秩序,我大队将在近期对该路段的违法停车进行集中治理。同时该路段违法停车电子警察自动摄录系统已经开启,因此请您把车辆停放到附近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落款是“河西支队文化中心大队”。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不罚款的‘罚单’。”张先生表示,交警这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可以给违停司机一次接受教育、及时改正的机会。他一定会铭记在心,以后严格按照法规停车。

人性化执法治理违停车

交警河西支队文化中心大队的李队长告诉记者,“提示单”确实是该大队交警发放的,这种执法方式,已经试行一段时间了,“提示单”的主要发放地点是周边居民小区相对集中的次支道路,如宾馆西路、叠彩道等。

  “以往,这些小路的车流量并不大,路边临时停放的主要是附近居民的私家车,流动车辆很少。现在,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次支道路的交通压力日益增大,路边违停车致堵问题越发突出。”李队长说,为此,交管部门针对辖区内违停车致堵严重的小路加大了治理力度。为了让附近居民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该大队采取了用“提示单”提前告知的新方式。告知期限是一周,一周后仍然违停的,将会被交警现场处罚。

“其实,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纠正违法停车是可以直接进行贴条处罚的。目前,我们对辖区内主干道路违法停车的纠正,主要还是采取电子警察摄录和交警现场贴条的处罚方式。”李队长提醒,无论主干道路还是次支道路,没有规划停车位和设置停车标识的路段,原则上都不允许随意停放车辆,驾驶人应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停车位或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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