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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开课通知

来源:天津消防网    更新时间:2019-10-14 17:47:26    编辑:管理员    浏览:8378

根据国家最新颁发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消防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工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还应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进一步提高防控火灾能力,根据市场需求,我校特定于2019年11月18日开设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龄18-55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动作协调,反应迅速,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传染性疾病等病史及其它影响学习的疾病,身体状况能够保障完成学业。且满足下列其中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所需材料

1.二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6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3.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及本人页复印件且符合学历要求)。

4.资格凭证(以下四类材料之一即可):

①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4年以上消防职业证明(见附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从事6年以上消防职业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③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缴费方式:现金、支票或电汇

电汇信息:

户名:天津和平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账号:122905757910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

四、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和平创新大厦A座702

联系电话:022-87278559

附件:消防职业证明.doc

 

天津和平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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